原标题:江苏出台《条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粤有钱配资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洪涛
5月30日,《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创新粤有钱配资,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高效能治理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介绍,《条例》共6章50条,聚焦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难点问题,在明确各方责任、突出源头预防、促进多元化解、规范平台建设、强化保障监督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
《条例》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将源头预防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全过程。工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设,共同做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条例》专章对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公证、诉讼等多元化解方式作了具体规定,拓展人民调解组织形式,规范行政调解制度,培育发展商事调解,鼓励律师参与各类调解,明确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推动调解贯穿各类多元化解方式,鼓励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以及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促进各类调解衔接联动。
自2023年以来,江苏持续将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和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清单。截至目前,全省95个县(市、区)、123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已全面运行,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吸附在县域。
针对综治中心建设,《条例》设“平台建设”专章,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职责,对各级平台的管理机制、工作内容、人员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对推进平台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提出要求。
江苏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一波表示,省委政法委将全力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规范化建设,实现所有县级综治中心访、调、诉、裁等各项功能力量完备。
“现在许多矛盾纠纷是不依法履职造成的,出现问题后又不依法处理,使得矛盾更加尖锐复杂。”梁一波表示,《条例》的出台,为规范和促进全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粤有钱配资,下一步,江苏省委政法委将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推动《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全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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